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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为首页一、【案例简介】
近期多地警方通报一批涉保险诈骗典型案件,不法分子借助社交软件、短视频平台发布“低价投保、保单返利、代办保单贷款”等虚假信息,诱导群众上当受骗。
有受害人看到“车险超低价、投保即返现”广告后,私下向陌生人员缴纳保费,对方出具伪造保单,后续车辆出险时才发现保单并未真实承保,保费损失且无法理赔。还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服务人员,以保单可办理低息贷款、提升额度为由,骗取受害人身份证、短信验证码,私自操作办理保单质押业务并转移资金。另有团伙批量投保短期意外险,虚构意外事故、伪造就医材料集中骗保。此类案件受害群体范围广,涉案金额不等,涉案人员均被依法查处,受害群众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。案例来自网络。
二、【案例分析】
1. 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一百七十条规定:违反本法规定,伪造、变造、转让保险业务许可证、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,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保险业务许可证、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的,依法予以取缔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,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诈骗罪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。
2. 案例点评
本案中,不法分子伪造保险单证、虚构保险业务开展诈骗,同时存在诱导他人泄露个人信息、恶意骗取保险金等行为,明显违反上述法律规定。虚假保单不具备法律效力,无法为消费者提供保障;虚构事故骗取保险金属于保险欺诈行为,参与者不仅会被拒赔,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此类诈骗精准利用大众贪图优惠、急于办理贷款的心理,隐蔽性强、传播范围广,是当前金融反诈重点整治的违法情形。
三、【消费风险提示】
1. 办理投保、续保、保单贷款等保险业务,务必通过官方线下网点、正规线上平台及持证从业人员办理,切勿私下向陌生个人转账缴费。
2. 拒绝“超低价投保、高额返现”等诱惑,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的保险产品,大概率为虚假陷阱。
3. 妥善保管身份证、保单信息、短信验证码等隐私资料,不随意向陌生人透露,严防账户、保单被他人违规操作。
4. 树立诚信意识,切勿参与虚构出险、伪造材料等骗保行为,此类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,还将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。
5. 发现疑似诈骗线索,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